关于保证检验公正性的律师声明
 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与质检站评审管理司于2000年10月24日以质技监函[2000]046号文件发布的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/审查认可(验收)评审准则》(试行)[简称"评审准则"]的规定,为保证苏州市绿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公司”)工作的公正性、科学性,维护检验机构的权威性和第三方公正地位,特作如下声明:
1、公司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,严格按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依法独立开展质量监督检验、委托检验及仲裁检验工作。检验工作不受任何关系、商务及其他利益(包括经济利益)和外来压力及引诱的影响,不受来自内部和外部领导不恰当的行政干预或客户不正当的要求。
2、公司对客户、有关部门提供平等、热情、周到的服务;尊重客户和有关部门的技术所有权、保密权、知情权、选择权、监督权和求偿权,对客户的技术文件、资料和检验数据保密,保证不用于其它开发及咨询活动。
3、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按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,检验报告公正、科学,检验数据准确可靠;各部门可以对检验结果提出复验和申诉,公司会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单位,确因公司工作失误造成错误的,由公司负责出具更正的检验报告;造成各部门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时,公司承担法律责任。
4、外来客户送样时,一律先与公司业务接待室联系,检验人员不得直接对外接收样品分析,客户更不能指定来人进行检验。
5、公司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,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客户宴请、馈赠和其他礼遇,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公司公正性的活动和其他影响公正性的兼职工作。
6、公司将完善激励机制,对违法失职、徇私舞弊,违反公司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的人和事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取消技术授权资格、经济罚款等行政、经济处罚;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、质量体系文件,工作卓有成效的,按《检验工作质量奖惩办法》予以奖励。
7、公司检验工作质量举报电话:0512--62510750-8
8、法律援助电话:0512-65588981
 特此声明!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苏州市绿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苏州合展兆丰律师事务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级合伙人 王顺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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